示范推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根据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原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农办发〔2024〕36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海党农发〔2025〕5号)和《关于印发海原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方案的通知》(海农发〔2025〕1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如下,我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际完成采购地膜3016吨,中标资金3562.5175万元,完成覆膜面积39.7万亩,使用地膜3070.521吨(2024年结余246.67吨,乡镇结余171.646吨),结余363.795吨(乡镇结余309.025吨,共涉及农户18747户,其中脱贫户、监测户8421户,兑付资金3562.5175万元,结余地膜2026年继续使用,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11月13日,下午14:00-18:30地址:海原县黎明路邮编:755299附件:海原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汇总表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4日附件:海原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汇总表.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