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3〕22号)文件精神,培育智能建造示范项目,以示范引领建筑业转型升级,我局组织开展了智能建造示范项目评定工作,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价、主管部门审核,将河南省监察委员会留置管理中心新建留置楼和住宿楼项目等23个项目评定为郑州市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第二批)(见附件),现予以通告,各示范项目要认真贯彻智能建造的工作要求,在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案例,及时报送至市城建局,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的指导服务工作,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及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全市智能建造工作取得成效,附件:郑州市2025年度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名单(第二批)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