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演艺新空间扶持管理措施(试行)》(深文化〔2025〕57号),我局决定启动2025年度深圳市演艺新空间申报评定和已认定演艺新空间的复核工作,应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演艺场地符合公安消防、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食品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符合《深圳市演艺新空间消防设计技术指引及监督管理要求(试行)》要求,二、申报时间2025年11月6日起至11月14日24:00三、申报方式各申报单位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申报:(一)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深圳市演艺新空间申报表》(见附件),(三)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深圳市演艺新空间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材料报送深圳市文化市场行业协会演出分会,由深圳市文化市场行业协会演出分会将相关资料转报申报单位所在区局,请于11月12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深圳市文化市场行业协会演出分会联系人:李志飞,文件名称需注明“区+场所名称+演艺新空间申报材料”)四、评审认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相关专家,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时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走访核查的方式,对2024年首批认定的演艺新空间的服务和经营情况进行复核,对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演艺新空间,(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演艺新空间授牌单位进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