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健康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工作,根据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平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平阳县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卫发〔2020〕107号)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出生缺陷项目经费(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132144.22下拨给各卫生健康单位,该款项从县卫生健康局年初国库预算指标-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浙财社〔2024〕128号)划转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103441元、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19985.22元、县中医院医共体8718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部门经济分类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附件:2025年平阳县第三季度出生缺陷预防项目经费分配表(2025年7月-2025年9月)(此附件不公开)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平阳县财政局2025年10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语言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