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冀人社发〔2021〕7号)文件规定,2025年11月我县共有1人申请初次创业补贴需发放补贴5000元,现将资金发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公示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7日,受理电话:82521727附件:初次创业补贴花名册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11月5日初次创业补贴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