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我省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奖励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发布公示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反馈,联系人:顾冶平,联系电话:0571-87052847,邮箱:157174549@qq.com附件:1.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棚户区改造)2.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保障性租赁住房)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