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和《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川规委会办〔2025〕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重大政策,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落地,我县启动了2025年度美姑县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暨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现按程序将草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一)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7日-11月25日(30天)(二)意见反馈渠道:1.电子邮箱:136591427@qq.com2.联系人:苏日呷,联系电话:13118331660,邮编:6164503.邮寄地址:美姑县城北路113号,(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暨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字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特此告知,附件:附件调整地块示意图美姑(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