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为产业集群补链、强链、延链的新上项目企业择优给予研发奖励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对获得认定但未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工业和信息化智能制造项目、工业强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技术创新项目等(包括但不限于),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10%比例奖励,对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未来工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中试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对获得认定但未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未来工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中试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10%比例奖励,按照市级建设、运营补助资金给予最高50%比例配套奖励,对主动接入行业产业大脑并实际运用的上下游供应链、研发协同、物流服务等非关联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年的运行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企业研发项目、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额度不超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总额,单个项目累计最高奖励1000万元,单个企业“算力券”申领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