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加快推进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5年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工信部规函〔2025〕122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项目增补申报工作,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与纸质资料一致)提交至单位所属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件后,纸质材料流转至镇街(园区)工信主管部门,镇街(园区)工信主管部门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推荐函》)中加盖公章,由镇街(园区)工信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最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示审核结果,二、申报时间(一)开始申报时间: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二)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7:00,三、申报联系方式受理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科,附件:1.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指南2.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注意事项附件1: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指南.doc附件2: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注意事项.doc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