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新能源发电经营主体、售电公司:根据《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5〕222号)和《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方案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5〕262号)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竞价组织竞价工作由省发改委会同省能源局、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在国网新能源云、网上国网等平台开展资质审查、竞价出清、结果公示等工作,二、竞价主体可参与本次竞价的新能源项目包括:实际(或计划)全容量投产时间在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的各类风电、集中式光伏,风电竞价上限为0.39元/千瓦时,单个项目只能申报一个电量规模、一个电价标准,风电、光伏竞价电量规模比例系数(K1、K2)均为30%,单个项目申报电量规模上限=单个项目预计上网电量×申报比例系数,其中预计上网电量按照申报容量(交流侧、下同)与省内该类型项目近三年(2022-2024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的乘积,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应通过相关平台发布竞价公告,竞价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湖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方案》有关规定,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应及时向省发改委报告,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将密切跟踪电力市场价格情况,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能源局202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