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5]115号)等文件精神,本着“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的原则,大力推广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现将我县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一般企业进行公示: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公示期7天,(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定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监督电话:0797-4292822、0797-4296490名单见附件,附件:第四批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汇总表定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11月4日第四批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汇总表序号单位名称企业规模序号单位名称企业规模1赣州市金庆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2定南辰酉贸易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3定南县凯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4赣州鑫吉泰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5赣州江基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6定南县富晟建材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7定南县中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8赣州鑫技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9定南和瑞工贸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10江西锂昇矿业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11赣州市富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12定南县旺发能源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13赣州市惠鑫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