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决策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法院、总工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等4个方面,全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意见》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用工关系认定难等问题,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平台企业依法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以下简称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实施意见》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短板,健全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及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措施,《实施意见》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痛点难点,进一步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实施意见》强调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把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有力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