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拟于2025年11月—2026年3月开展“食在肇庆”餐饮消费券活动,公开征集参加“食在肇庆”餐饮消费券活动的商家,纳入肇庆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餐饮经营主体、提供餐饮服务的住宿经营主体,需能开具餐饮消费发票,(三)签订活动承诺函,(四)在此前补贴活动中出现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经营主体,及涉嫌违法违规且在被调查中的经营主体,三、报名资料及资格确认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需提交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述材料请在2025年11月5日前提交到经营主体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经省商务厅备案通过后的经营主体才能参与活动,四、其他要求(一)餐饮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使用(不得用于外卖),(二)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需保留使用消费券订单对应的结账单(须由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所使用的业务系统开具、非手写)、支付凭证、餐饮消费发票等原始资料备查,市商务局指定的活动平台负责收集使用消费券订单对应的支付数据、核销数据和餐饮消费发票,五、咨询电话端州区商务局0758-2731362鼎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758-2624633高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758-8398036四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758-3119962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758-8632912德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758-7775260封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758-6689581怀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758-5522448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0758-3637666肇庆市商务局:0758-2322885银联商务:0758-2759280附件:1.承诺函(模板)2.活动参与商家信息采集表肇庆市商务局2025年11月3日附件:1.附件1承诺函.wps2.附件2活动参与商家信息采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