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项目任务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5〕43号)文件精神,按照《泾源县2025年林下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各村合作社以及个体家庭农场自主申报,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初审,联合财政局和各乡(镇)通过查阅项目资料,实地勘验等方式进行了验收,本次共有13个合作社和38个经营主体符合项目资金补助条件,拟补助资金共计35.4338万元,现将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下经济补助资金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验收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共5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联系人:陈晓玲联系电话:0954--5011259联系地址: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西苑路26号)邮编:756400附件:泾源县2025年林下经济(林蜂、鸡)验收汇总表第一批公示.et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