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23〕7号)第十条(二)规定:“对获得国家或者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按照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最高认定奖补标准,给予1:1的一次性配套奖补,”现将我区拟发放配套奖补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及奖补金额等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公示的基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奖补等情形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举报,单位举报请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家庭地址,我局会对举报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举报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公示基地合法权益,举报电话:0755-88177603,办公地址: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549办公室,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11月4日附件:1.附件1:宝安区拟发放2025年度深圳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配套奖补的公示名单.pdf2.附件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深圳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