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征集2026年度赴境外参展的展会清单,请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展会情况,我局将在征集结果的基础上制定2026年度境外展会支持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一)填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二)外贸企业:2024年度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含)以上以及2025年度1-9月份进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含)以上,(三)服务外包企业:2024年度在商务部网站的服务外包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中离岸执行额在5000万美元(含)以上或全口径执行金额在8000万美元(含)以上以及2025年度1-9月份在商务部网站的服务外包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中离岸执行额在2500万美元(含)以上或全口径执行金额在4000万美元(含)以上,(四)其他参展企业请留意各区的相关支持政策,二、展会要求(一)2026年1月至12月期间在境外举办的展会,(二)展会类型须为专业展会项目(专业展会项目指在固定或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日期和期限内,原则上建议优先报送已在境外成功举办过的展会,原则上建议优先报送国际展览联盟(UnionofinternationalFairs,简称UFI)“认证国际展会”、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nternationalAssociationofExhibitionsandEvents,三、征集信息(一)征集时间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4日18:00,选择项目名称【深圳市商务局2026年境外展会征集】填写展会征集信息,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6年境外展会征集操作指引深圳市商务局2025年11月3日相关附件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6年境外展会征集操作指引.pdf相关文档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