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川办发(2024)34号的通知及《关于做好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攀就创(2024)36号规定,经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以下单位人员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地点和电话: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9886693509010攀枝花市东区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明细表序号申报单位招用人员姓名人员类别毕业院校身份证号码毕业时间补贴金额(元)1四川远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贾国立毕业年度大学生攀枝花学院510722********72962024.6.281000.002攀枝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范桂阳毕业年度大学生新疆大学510422********14212025.6.112000.00合计2家2人3000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11月3日共有1页当前第1页第1页审核:杨建责任编辑:樊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