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如东县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由南通邦顺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桥分公司生产并申报的干混普通砌筑砂浆DM-GM15及以下、干混普通抹灰砂浆DP-GM20及以下、干混地面砂浆DSM20及以下、干混普通防水砂浆DWM20/P6及以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Mb10P及以下、蒸压加气混凝土墙体专用薄层砌筑砂浆DMa-M10及以下、轻质抹灰石膏LA、石膏保温砂浆P、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Ⅰ型予以登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4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结束,登记有效期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11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站(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27号),联系电话:0513-8199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