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22号、新财农函[2022]47号),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29万元,用于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工作,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并用于下列用途:1、统筹用于支持稳定双季稻生产及休耕轮作,粮食产量保持稳定,3、推进撂荒耕地整治复耕复种进程,(二)补贴标准根据2022年各镇水稻播种面积任务和撂荒耕地整治参考分配,计算标准按2022年各镇水稻播种145980亩面积任务加权分配,余下的资金分配给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重的乡镇,三、公示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29万元使用实施分配及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7日,共7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以书面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附件: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表.wps附件2:《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22号、新财农函[2022]47号).pdf新兴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