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自主申报、各区和市非遗保护中心推荐、专家评审、党组会审定等环节,拟分别对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永庆坊非遗大师工作等予以非遗保护资金补助,现将名单和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到2025年10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受理单位: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38925434,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附件:附件1: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xlsx附件2: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xlsx附件3: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xlsx附件4:永庆坊非遗大师工作室.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