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相关单位:现将《扬州市博士后站点和博士后奖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财政局2025年4月17日扬州市博士后站点和博士后奖补实施细则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二、奖补项目1、新设站点奖励:对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3、站点引才补助:企事业设站单位每引进1名博士后,给予15万元引才补助,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配套奖励:在站博士后依托设站单位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5、站点留才资助:每有1名博士后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全职留在原设站单位工作,给予设站单位5万元资助,其中首批奖励资金于站点获批次年拨付,剩余奖励资金于站点首名博士后正式进站次年拨付,2、站点评估奖励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配套奖励采用“免申即享”模式,首批补助资金于博士后进站次年拨付,3、站点引才补助应用于设站单位招收博士后工作中的高校管理费、导师指导费、人才生活补助等支出,4、博士后站点因在国家或省级博士后站点综合评估中被评估为不合格等次、新设站单位两年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连续三年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等情形被注销设站资格的,资助金额已达15万元的不重复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