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各城市区人民政府)(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四)推进城中村更新改造持续推动19个城中村改造,责任单位:各城市区人民政府)(五)推进重点片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1.推进重点片区更新,(责任单位:各城市区人民政府)3.推进老旧街区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六)完善城市功能1.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城市区人民政府)3.持续完善城市区“五级”养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城市区人民政府)(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1.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城市区人民政府)2.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5.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九)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1.推动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6.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各城市区人民政府)三、职责分工成立市城市更新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