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照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3.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项目立项后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在满足限项条件下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6.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查重,11.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12.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每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