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5〕1633号),我局会同东莞供电局组织了我市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申报,经企业自愿申报、形式审核,形成申报清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31日至11月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发展改革局如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主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69-23660086(电力和节能科)通讯地址: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8楼邮政编码:523000附件:东莞市申报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清单.xls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