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外及乡镇集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D级危房拆建审批工作规程的批复》(金府复〔2023〕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群众个人建房(拆建)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拟批建规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若申请人申请建房(拆建)一事影响您的合法利益,或申请人申请事项存在欺瞒行为,您可以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反映,同时,请您对反映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电话:0857-7241458,金沙县中心城区个人建房、危房拆建批前情况登记表时间:2025年10月31日编号姓名房屋地址建筑性质原有房屋情况审批结果拟批建房屋情况备注结构类型层数土地使用证面积(㎡)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1段绪华金沙县鼓场街道太极社区平桥六组1号拆建砖混局部2F350.86177.16206.52根据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批准面积170㎡,同意该户原面积拆建,可拆建205㎡房屋砖混/框架2F170205(含出屋面楼梯间)2朱珍举金沙县鼓场街道黎明社区东南环线三组拆建砖混285.4985.49170.98根据社区人口证明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查询,该户共同居住人口为6口,参照“全国人民奔小康城镇人均30㎡”有关规定,该户可拆建180㎡房屋砖混/框架局部3F85180(含出屋面楼梯间)需退让不小于1.5米人行横道且与左右房屋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