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3〕34号),确定了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确定西藏央颇科技创新产业有限公司等87家企业为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一批次,二、确定西藏城发莲华之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为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次,三、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积极参加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培训、“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一起益企”专项行动等相关活动,四、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五、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在发生变化后3个月内,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核实后取消相关称号资格,六、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七、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后企业自愿申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附件:1.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一批次).pdf2.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次).pdf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