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栖镇人民政府:根据《余杭区鼓励民宿(农家乐)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农办〔2018〕20号)、《关于推进<余杭区鼓励民宿(农家乐)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落实的通知》(余农发〔2020〕2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余杭区民宿(农家乐)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余农信笺〔2020〕42号)等精神,在自主申报、镇街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区级年度查验,拟拨付2021年度补助金额2万元/户,共计20万元(详见附件),附件:2021年度临平区农村闲置房发展农家乐(民宿)项目拟补资金情况表2021年度临平区农村闲置房发展农家乐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打印本页】【返回顶部】【关闭窗口】上一篇:关于拟核拨畜禽养排泄物(沼液、沼渣)异地储运配送消纳资源化利...下一篇:关于拟拨付2021年度临平区农事节庆活动补助资金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