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2025年10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进一步加快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本措施适用于依法登记注册并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医药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服务三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及其人才,一、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对生物医药经营主体全职引进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经营主体30万元/人、5万元/人、2万元/人的一次性引才奖励,在海口市承办生物医药领域创新创业大赛的经营主体,对应给予经营主体10万、20万、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生物医药经营主体人才聘任为我省高校“产业教授(兼职教师)”、签订协议2年以上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产业教授(兼职教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对生物医药经营主体全职引进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分别按400万元/人、320万元/人、240万元/人总额标准给予个人奖励,分别按150万元/人、120万元/人、90万元/人总额标准给予个人奖励(限以“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生物医药经营主体引育的人才,园区依法依规支持经营主体和人才开展科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