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四)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可委托交通建设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交通质监机构”)具体实施,(八)建设单位应当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从业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工程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责任和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有关规定,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及其委托的市交通执法支队应当对监督管理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受理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工程项目监督负责人和工程项目监督组组成人员,依法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由建设单位汇总审核后提交交通质监机构:1.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整改及复查报告,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应当包括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组织、质量评定或评估程序执行、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以及工程质量验证性检测结果等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应向交通质监机构申请开展质量鉴定工作,并由建设单位汇总审核后提交交通质监机构:1.竣工质量检测、整改及复查报告,交通质监机构应当出具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报告,(二十八)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行项目监督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