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桂林规〔2024〕2号)有关规定,为提升自治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奖补资金使用质效,切实发挥规模经营示范带动作用,自治区林业局于2025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奖补资金申报及兑现工作的通知》,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奖补的对象及标准,重点将林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林场经营商品林面积达200亩以上,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商品林面积达1000亩以上,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等林业重点领域改革试点项目规模面积达3000亩以上列为奖补条件之一,因我局于2025年5月28日在罗城政府网站公开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适度规模经营专项改革奖补项目遴选方案》中未将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发行列入奖补范围,特此更正将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发行列入2025年我县适度规模经营专项改革奖补范围,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告补充说明发布之日起10天内填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奖补资金申请表》并交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林业局生态保护修复股,逾期不再受理,特此说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林业局2025年10月27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