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一)应在上海市奉贤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第三批申报的企业请于11月17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2份(无需其他佐证材料),注:2022年(第二批)公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在今年第四批申请复核,(二)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向奉贤区经委企业服务中心提出简单更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