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版)》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0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措施内容(一)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对孵化载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0.5万元,对内设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其他高新技术企业均按省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研发投入奖励,给予省县联合资金支持,对新认定为县级科创平台的一次性给予奖励补贴10万元,对新认定为县级科普场馆的一次性给予奖励补贴5万元,(八)鼓励我县企业和相关单位将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每项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