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离退休人员:为了解社保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社保经办机构需对退休待遇领取人员进行生存状况确认,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如果是新办理待遇申领的,应该在申领待遇当月起12个月内进行一次领取资格认证,退休人员或待遇领取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认证方式,自行完成或由他人协助完成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一、认证方式(一)网上认证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注册登录后在“养老保险”的“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页面,注册登录后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操作,领取电子社保卡后通过“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操作完成认证,不能通过线上办理资格认证的,二、结果处理(一)未按期完成认证、社保经办机构无法确认其领取资格的离退休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社保待遇(2025年10月起安徽省已启用超期未认证养老待遇自动停发功能),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552-12333、2046205蚌埠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