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63号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8日字体:[大中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扩大农业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应用领域,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农业农村部决定推行应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等6种电子证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5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农业农村部本级颁发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证书》、《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渔业捕捞许可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6年1月1日起,二、电子证照分别加盖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审批专用章的电子印章,具体版式附后,四、申请人可登录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oa.gov.cn),五、社会公众可通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核验电子证照有效性,或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查询证照信息,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应用电子证照的重要意义,附件: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电子证照样式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证书》电子证照样式3.《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电子证照样式4.《渔业捕捞许可证》电子证照样式5.《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电子证照样式6.《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样式农业农村部2025年10月27日附件: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