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新疆战略人才培养计划“新疆工匠”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新疆战略人才培养计划“新疆工匠”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见附件)要求,附件:新疆战略人才培养计划“新疆工匠”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18日附件新疆战略人才培养计划“新疆工匠”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2〕8号),现决定开展新疆战略人才培养计划“新疆工匠”项目申报遴选工作,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注册单位账号后,地(州、市)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将初步推荐人选材料报所在地(州、市)人社局,各地(州、市)人社局、师市人社局、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单位登录“智慧人才”信息化平台单位账号(无账号可先注册),自治区人社厅会同兵团人社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查重)后,通过后自治区人社厅、兵团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应给予配套经费支持,(二)入选人员及所在单位取得突出成果或为自治区、兵团技能人才培养做出重大贡献的,(二)入选人才支持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单位,经自治区人社厅或兵团人社局同意后继续开展项目,(四)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及申报人须分别签署自治区新疆战略人才培养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13379786062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991-2381054附件:1-1.新疆战略人才培养计划“新疆工匠”项目申报表1-2.新疆战略人才培养计划“新疆工匠”项目建议人选汇总表1-3.新疆战略人才培养计划“新疆工匠”项目培养徒弟信息汇总表1-4.新疆战略人才培养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