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珠香府办函〔2025〕122号)的规定,经政府投资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香洲区政府引导基金向“交润正菱创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交润正菱基金”)参股投资,参股子基金情况如下:基金名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总规模参股投资金额认购基金份额交润正菱创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交投润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4000万元不超过40%为充分发扬民主,现就参股子基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如对香洲区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珠海正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受理单位:珠海正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1007号珠海规划科创中心12楼珠海正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邮政编码:519000联系人:莫力监督投诉电话:0756-8608603珠海正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