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市就业中心委托汕尾市通大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印制就业创业政策相关项目宣传海报,制作数量600张,制作经费7200元,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第三条第(五)款第5项的规定,所需经费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