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的相关规定,潮州市凤泉湖高新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经潮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核发,现将批准内容予以公告,许可证号:用字第4451022025XS0009S01号核发机关:潮州市自然资源局核发日期:2025年10月22日项目名称:潮州市凤泉湖高新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单位名称:潮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依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潮府〔2022〕4号)项目拟选位置: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项目拟用地总面积21.7179公顷:其中农用地18.1372公顷(耕地1.5966公顷),建设用地3.2484公顷,未利用地0.3323公顷,拟建设规模:项目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道路标准宽度36m,双向六车道,本次工程建设道路标准宽度为24m,双向四车道,全长约4.3km,(联系电话:0768-2276254)潮州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10月27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