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财政专项项目储备指南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规模逐步扩大、经营水平大幅提升、联合与合作不断深化、引领带动能力显著增强,三、项目实施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主体选择标准,重点集中支持该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奖补对象应为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经营主体,四、工作要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项目主体应当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开展标准化生产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可追溯,各地要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和管理库建设工作指引》(试行)要求,指导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和资金使用方向正确使用项目资金,项目实施主体要结合实际谋划本项目实施并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项目,指导项目县严格按照省级实施方案明确的内容抓好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赣财农〔2022〕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35号)等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9月底前完成75%的项目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总结,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徐强18106056237附件:1.农民合作社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备案表2.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备案表附件1农民合作社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储备项目备案表表填报单位:序号县(市、区)农民合作社名称登记注册时间主体级别主要产业年经营收入(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分项预算(万元)项目总预算(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金额(万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112321233123附件2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储备项目备案表表填报单位:序号县(市、区)农民合作社名称登记注册时间主体级别主要产业年经营收入(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分项预算(万元)项目总预算(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金额(万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112321233123(此页无正文)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5年5月7日印发政策解读:,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奖补对象应为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