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供销社关于2025年财政资金支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鄂州市梁子湖区供销合作社于2025年6月3日,组织有关专家,按上述方案要求对鄂州市梁子湖区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进行评选,专家组听取了参评服务项目主体的情况报告,现场抽查了2024年粮油作物的“耕、种、防、收”4个环节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询问了有关问题,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定意见:2025年鄂州市梁子湖区供销合作社共计承担1.32万亩的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由鄂州市梁子湖区供销合作公司、鄂州市太和供销合作社和鄂州市涂镇供销合作社共同实施,现将梁子湖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评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至6月10日,若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在公告期内来电反映情况,来访地址: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梁湖大厦5楼联系人:胡凤宝联系电话:027-2412258监督举报电话:12317梁子湖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7-60699971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27-60660312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