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3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一)申报人要求1.项目申报人为省基金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或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并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省基金依托单位,4.项目参与人员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四)依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1.已注册成为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可组织申报联合基金项目(可登录系统查询是否已注册成为省基金依托单位,查询路径: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办事大厅—服务—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信息查询),2.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应认真开展审核工作,(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联合基金的申报、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协议组织实施,申报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工作台-办事大厅-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9月23日(星期二)17:00,请项目申报人、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合理安排时间,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人、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负责,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51080申报业务咨询电话:高新区科技资源配置科3583669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模板2.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推荐表附件下载: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模板.docx2.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推荐表.docx淄博高新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