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青年入乡,高质量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依据《关于高水平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1〕84号)、《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平委发〔2024〕4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平湖市乡村人才全要素扶持政策(意见征求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北路500号平湖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韩先生,0573-85621687,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7:00,(不少于七个工作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不少于30日,公开次日起算)平湖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15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