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3个(果蔬基地2个、粮油基地1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00户,具体遴选事项如下:一、遴选范围全县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遴选条件(一)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1.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合同不少于5年,3.申报主体有一定技术力量,4.具备科技示范展示能力,(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3.具备适当的农业生产规模,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合同不少于3年,4.能够配合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农业主推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带头示范应用先进农业技术,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书,附件1:2025年万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书.docx附件2: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doc万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