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规划方案已基本形成,一、规划简介1、规划原则(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划以平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做好殡葬设施规划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衔接,合理布局市域殡仪馆、公墓、骨灰寄存堂及殡仪服务设施,乡镇地区以完善骨灰寄存堂及殡仪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4、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4)《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5)《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1998.1)(6)《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5.1)(7)《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8)《殡仪馆建设标准》(2017)(9)《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2016)(10)《嘉兴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11)《平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12)《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13)《平湖市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14)平湖市各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1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划等5、规划主要内容规划到远期2035年,平湖市全域共规划1处殡仪馆、2处公墓、16处骨灰寄存堂(12处配建殡仪服务设施),8处骨灰寄存堂为当湖松鹤楼、当湖松鹤园(近期)、钟埭长乐园(近期)、独山黄姑安息堂、独山周圩安息堂、独山福泽园、广陈安息堂、林埭福寿园(近期),(2)近期建设:新建2处殡葬服务综合体,扩建2处骨灰寄存堂,(3)远期规划:预留3处殡葬服务综合体,扩建5处殡葬服务综合体,此外、福陵园公墓西侧剩余空间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继续作为预留殡葬设施用地,表1:规划殡仪馆一览表序号名称位置用地规模(㎡)备注1平湖市殡仪馆当湖街道长胜路西、海盐塘南侧21733现状保留表2:规划骨灰寄存堂(殡仪服务设施)一览表序号镇街道名称位置用地规模(㎡)功能备注1当湖街道松鹤楼福陵园公墓内靠近上海塘2940骨灰寄存现状保留2松鹤园——16667骨灰寄存、殡仪服务近期现状/远期预留3钟埭街道孝恩堂(长乐园)沈家弄村、福陵园公墓西侧16667骨灰寄存、殡仪服务近期新建4曹桥街道万福园孔家堰村、九场线南侧10158骨灰寄存、殡仪服务远期扩建5新埭镇万福园大齐塘村、上海塘西侧6602骨灰寄存、殡仪服务远期扩建6息园鱼圻塘村、广新公路西侧6693骨灰寄存、殡仪服务远期扩建7新仓镇静息园石路村、盐船河南侧14170骨灰寄存、殡仪服务近远期扩建8独山港镇黄姑安息堂聚福村、G228国道南侧4679骨灰寄存、殡仪服务现状保留9周圩安息堂周家圩村、平廊公路北侧2091骨灰寄存现状保留10福泽园全公亭社区、G228国道南侧3475骨灰寄存现状保留11安息堂——16667骨灰寄存、殡仪服务远期预留12广陈镇福寿园民主村、上海塘东侧12815骨灰寄存、殡仪服务近期扩建13安息堂泗泾村、盐船河北侧1240骨灰寄存现状保留14林埭镇安息堂陈匠村、G228国道南侧12198骨灰寄存、殡仪服务近期新建15福寿园——16667骨灰寄存、殡仪服务近期现状/远期预留16乍浦镇永福园长安桥村、益山路东侧23733骨灰寄存、殡仪服务远期扩建注:1、远期预留新建的3处骨灰寄存堂暂不具体落位,表3:规划公墓一览表序号名称位置用地规模(㎡)备注1福陵园公墓新埭镇大齐塘村和钟埭镇新塘村交界106984现状保留2九龙山陵园乍浦镇九龙山43027现状保留并控制二、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5日——2025年11月26日(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三、联系方式平湖市民政局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科联系人:周磊联系电话:15958380980附件图1:规划殡葬服务设施用地分布图平湖市民政局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