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质量的工作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绩效评价(获证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9日)工作(简称“贯标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对贯标前后知识识产权贯标扶持政策、推动全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量变化和效益提升以及地方精准施策情况进行评价,二、评价重点依据《莲都区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评分表》开展本次“贯标绩效评价”活动,重点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有效性、改进与创新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三、评价范围本次“贯标绩效评价”范围涵盖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9日参加《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的莲都区企业,7月11日前,准备自评相关实证性材料,7月25日前,我局将依据自评及企业提交材料,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开展评价,7月底,我局将对本次开展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绩效评价工作的评价结果进行反馈,附件:莲都区-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评分表.xlsx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1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