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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餐饮行业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5-08-06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25年8月6日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餐饮行业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一、总则(一)指南目的本指南旨在规范餐饮行业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采购、卸车、储存、管道线路、灶具使用、日常管理及应急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3.倒闭、关停单位剩余的醇基液体燃料应交由供货单位妥善处置,不符合该标准要求的醇基液体燃料不得购买、储存和使用,三、卸车安全(一)使用槽车运输醇基液体燃料的卸车要求1.卸车准备工作(1)设置作业区、静电释放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2.卸车作业规范(1)卸车时关闭储存容器与灶具间的连接管道阀门,(二)使用常压钢瓶运输醇基液体燃料的卸车要求1.运输车不得装载除常压钢瓶、作业工具和灭火器材以外的人员和货物,2.储存容器到灶具的管道应设置手动切断阀和事故切断阀,2.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储存容器、管道、阀门等设施设备完好性,(三)培训与制度建设1.供货单位应协助使用单位制定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或悬挂于使用场所醒目位置,3.供货单位在配送醇基燃料时应对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进行检查,3.使用单位应制定包含醇基液体燃料泄漏、中毒、火灾及人员疏散等内容的应急处置预案,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行业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管理工作,2.经济发展局:负责使用醇基液体燃料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4.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生产、销售环节的醇基液体燃料、储存容器、专用燃气器具等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主管行业的餐饮场所使用醇基液体燃料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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