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春节前后稳产稳工促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府办〔2025〕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市电子商务联合会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商务交流科电话:0769-22817510附件:025东莞市“粤贸全国”重点行业新春产销对接系列活动第二批资金项目审核表(2).et东莞市商务局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