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构建以科技创新为牵引、产业能级为基础、数字底座为支撑、场景应用为导向、生态优化为保障的人工智能发展体系,现就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各市州人民政府)(三)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各市州人民政府)(六)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省数据局、省经信厅、湖北大数据集团,(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数据局、湖北大数据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九)打造智慧应用与安全监管服务平台,鼓励国家人工智能大模型公共服务平台武汉分平台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公共服务,(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四、打造普惠应用场景(十)赋能经济发展增动力“人工智能+”科研,推动人工智能驱动的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落地一体化协同发展,各市州人民政府)(十一)赋能社会治理提效能“人工智能+”政务,各市州人民政府)(十二)赋能人民生活新体验“人工智能+”教育,建立人工智能研发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外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