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进一步优化宁都县公平竞争政策环境,现就《宁都县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赋能激励机制的若干措施》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宁都县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赋能激励机制的若干措施》(宁府办字〔2024〕47号)中第三点第八条:支持引进培育高端研发机构,支持我县企业积极引进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学家及科研团队等共建高端研发机构,对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成功签订合作协议并挂牌运营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条款予以废止,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措施》中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由宁都县科技创新中心负责解释,宁都县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