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广元市中试研发平台建设,市科技局草拟了《广元市中试研发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联系人:韩梦娟0839-3264292邮箱:1822359100@qq.com附件:广元市中试研发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0月23日广元市中试研发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广元市中试研发平台建设,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试研发平台是以高校院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等为依托,第三条广元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全市中试研发平台备案、业务指导及评估等工作,广元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中试研发平台支持资金预算管理工作,第二章备案管理第四条纳入市级备案管理的中试研发平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中试场地,备案单位按要求填写《广元市中试研发平台申报书》及备案资料至注册地所在县(区)、广元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市级中试研发平台拟备案名单,市科技局按程序对市级中试研发平台拟备案名单进行审议后,市级中试研发平台定期开展绩效自评,市科技局每两年组织一次市级中试研发平台绩效评估,第十条已备案中试研发平台的依托单位或建设主体发生重组、合并或变更名称、注册地等其他重大事项的,第四章运行保障第十一条对备案的市级中试研发平台。